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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09]4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低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2008〕96号),现将编制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本省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统筹协调与管理
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与管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统筹管理,为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要坚持以地方为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齐头并进的原则,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需求;要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省及本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把高中阶段教育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春、秋两季招生中,要拓宽生源渠道,采取多种灵活的学习方式,积极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进城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就读,并纳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积极扩大面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规模,并将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落实到县(市、区),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
为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明确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职责,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于
二、统一使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编制各类学校生源计划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及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均统一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招平台)上进行。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县(市、区)生源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共同印发的《2009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招收东西两翼山区生源计划任务分解表》要求,由学校在中招平台上编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春、秋两季的招生专业、生源计划数(春秋两季招生合计)由学校统一在中招平台上录入、编制。春季招生的录取数据直接导入中招服务平台,春季招生计划完成数在向社会公布的学校总生源计划数中扣减。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必须细分到地级以上市。
(二)2009年拟招生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必须是经省教育厅核准招生的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必须符合生源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凡未经省招生委员会或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新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须按如下程序办理申领学校新代码手续: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学校办学申请后,向学校属地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规划、统计管理部门申领学校代码;
2.向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提交批复原件,办理核准招生的备案手续;
3.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办理新增学校代码的入库手续。
三、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于
(二)各类学校的生源计划须按以下招生类别进行编制。**类录取学校:省一级普通高中,市、县(市、区)等级普通高中;第二类录取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跨市招生)、技工学校。
(三)各类学校在登录中招平台计划录入系统后,须自行输入本校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的内容为: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录取联系人等。
(四)各级各类学校须输入计划信息:
1.普通高中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生源计划总数、计划类别、经省教育行政部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的设置、加分政策、备注等。其中,计划类别分为:普通生、择校生。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分区域生源计划数(不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学习形式、入学起点、学制、招生专业、校区或办学点,经省教育行政部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的设置(凡不填报收费标准的,不予公布生源计划)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计划信息的数据项均以下拉菜单的形式让学校自行选择。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计划类别分为:高职、中职、技工;办学形式分为:校本部招生、联合办学、工学结合全日制班;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工学结合;入学起点为:初中起点;学制分为:二年、三年、四年及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在职进修、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及高中未升学毕业生的计划类别分为高职、中职、技工;办学形式分为:校本部招生、联合办学;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业余(招收在职人员);入学起点分为:初中起点,高中起点(指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学制: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制为二年、三年、四年及以上。
3.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分区域生源计划数(不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入学起点、学制、招生专业,经省教育行政部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的设置(凡不填报收费标准的,不予公布生源计划)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其中,计划类别为高职,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入学起点为初中起点,学制为五年。
(五)各招生学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有校外教学点或校区的必须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地址,同时向计划审核部门附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校外点或校区的证明材料,凡无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必须安排学生在校本部上课。同一招生专业在多个校区招生时,各校区的招生专业流水号不同,但专业招生信息相同。
(六)学校对其输入的计划信息内容可先由计划操作人保存在系统中,核对无误后,由计划申报人输入姓名后方能向系统提交。提交后,学校不能再对计划信息进行修改,确需修改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退回复议。
(七)招生生源计划实行分类审核的办法:
1.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珠江三角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招生生源计划,由学校的计划申报人负责按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分解表编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可在系统上查看计划编报情况,不再进行审核;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跨市)的招生生源计划,统一由学校所属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有关科(室)负责网上审核。
2.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招生办公室联合审核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生源计划,有关高等学校需向省招办报送加盖公章的生源计划表。
3.技工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审核办法。
4.普通高中的招生生源计划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确定审核办法。
(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在编制计划的过程中,可以随时下载打印核对计划表,
(九)省招生办公室于
(十)各类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打印、公布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决定。
(十一)各类技工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打印、公布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
(十二)省招生办公室计划组联系电话: 020-38627831、020-38627836;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联系电话:020-38746822、020-38627913;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业务联系电话:020-37628912;广东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业务联系电话:020-37627235。
(十三)各招生学校可在中招平台的网页上下载“中招生源计划编制系统使用手册”,请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四、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初中毕业生数据的统筹管理,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充分利用基础教育数据库采集当年初中毕业生的基本数据,通过中招平台补充及采集学生的报名、志愿以及学业考试成绩等数据,保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五、精心组织,确保招生生源计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实行分类分级审核、下达及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按照《广东省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粤教职[2009]49号)规定的管理权限,认真指导和帮助所属学校做好2009年来源计划编制工作,监督、管理在本地区招生的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情况,及时、规范、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各有关学校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指定专人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与备案。特别是在今年对部分学校取消了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招生生源计划的情况下,学校计划申报人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完成2009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2009年具有实施高中阶段教育资格的学校。
附件:一、登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用户表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新增学校代码申请表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编制工作日程表
四、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信息标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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