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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200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普通高考考场设置及后续信息采集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普通高考考场设置
为保证2009年普通高考考场编排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要根据本市各县(市、区)考生的报名人数及考场资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考场设置。
1.普通高考考场必须是“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新增考场须依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1〕1号)要求进行建设,并必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验收。
2.各县(市、区)考试机构需按“2009年普通高考考场设置表”(见附件一)的表式向地级市考试机构上报考场
设置,然后由各地级市考试机构统一使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电子档案采集系统”(简称普高电子档案系统),运行版本为V5.08以上,按“3+X”类考场和“3+证书”类考场分别进行普通高考的考场设置。
3.考场设置的原则是:每一个考场所辖的报名点数原则上为3个(含3个)以上,1所中学如分为两个报名点的,在考场设置时原则上不能将这两个报名点单独设成一个考场。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但考场所辖的报名点数不能少于2个。
4.同一考场若安排不下2-3个报名点的考生考试,则必须将这2-3个报名点的部分考生分流至另一考场。具体做法是:
(1)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填写附表一(两个考场分别填两张)及“2009年普通高考特殊考场申请表”(见附表二),并于
(2)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将每个报名点(如报名点A、报名点B 、报名点C)的考生分别随机打乱,再按各报名点拟分流人数截取考生群体生成三个新的报名点代码,新的报名点代码所对应的报名点名称与原报名点名称一致,即考生所属报名点的名称不变;
(3)制定拟分流人数时,原则上各报名点的分流比例大致相当;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附表二及结合附表一的基本信息进行考场设置;
(5)全省考场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针对有此类情况的地级市考试机构下发考场库、报名点库,地级市考试机构在“普高电子档案系统”中更新数据库,为接收省下发的普通高考编排数据、打印考生准考证作准备。
5.进行普通高考考场设置时,需使用系统中的“考场数据维护”输入每一考场的基本信息,再对每一考场逐一添加所辖报名点。在往考场中添加报名点时,要注意当前考场已选择的人数是否小于该考场总试室数所容纳的考生数,如超过则必须修改考场的总试室数。考场设置完毕,需到系统的统计功能中进行考场数据检查,确认有无漏添加的报名点,保证普通高考考生所在的中学全部设置完毕。
6.请各地级市考试机构于
7.考场设置表及申请表的纸质文档须加盖公章后寄送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备案。新增考场需在纸质文档中予以说明。
二、后续信息采集
1.普通高考考生的毕业鉴定、毕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各报名点统一使用“普高电子档案系统”采集。已经在网上录入部分数据的报名点,可将导出的数据转入“普高电子档案系统”中,以便统一校对、统一管理。
2.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认真细致的做好考场设置以及后续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普通高考考场编排工作万无一失。
附表:一、2009年普通高考考场设置表
二、2009年普通高考特殊考场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一:
2009年普通高考考场设置表
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盖章)
考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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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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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试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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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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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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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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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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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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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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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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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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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1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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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1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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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2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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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2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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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3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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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考3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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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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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报名点: 报名点代码 报名点简称 报名点代码 报名点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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