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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社函〔2020〕13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职业(技工)院校: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号,附件1)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83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及开发范围
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特指经备案后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课程标准。其开发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新职业、专项职业能力或技能单元等;规模以上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服务需要,面向本企业员工开展的技能培训项目。
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内容及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是参考职业或岗位、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以及生产方式等要素,以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典型工作任务为依据,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要求》(附件2),主要包括培训说明、培训目标、课时分配、培训要求与培训内容、推荐教材、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等。
三、开发流程
(一)立项申报
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培训课程标委会”)按技能提升行动“十大工程”的需求征集培训课程标准开发项目。有意向申请项目开发的单位填写《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任务申请书》(附件3)上报市培训课程标委会审核,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正式立项并确定开发单位。
(二)项目开发
开发单位成立标准开发专家组,按要求进行职业开发研讨、论证、调查,并制定开发工作进度计划,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制定工作。
(三)评审验收
开发单位需对标准送审稿广泛征求意见并完善,填写《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评审申请表》(附件4),连同*终评审稿送市培训课程标委会办公室,由市培训课程标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评审通过进入备案发布程序,不通过则进行开发完善后再评审。
(四)备案发布
项目课程标准评审通过后,由市培训课程标委会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备案后向社会发布,用于指导项目培训课程标准的技能培训活动。
四、评审专家
由市培训课程标委会在相应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3或5人组成评审组,评审组现场推选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开展项目课程标准评审,并填写《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技术评审验收意见表》(附件5)。
五、开发费用
项目开发费用由省市促进就业创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列支。开发单位在项目评审验收及备案通过后,填写《广州市培训课程标准开发费用申请表》(附件6)进行费用申请。开发费用以广东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836号)为依据,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政策形势适时调整。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发布前本市有关行业、企业单位已开展培训的课程标准,可向市培训课程标委会申报评审。市培训课程标委会定期公布本市可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目录,经向省级培训课程标委会备案后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pdf
5.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技术评审验收意见表.docx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承办单位: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75336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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