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广州户口政策资讯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有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引进人才入户“移动端申报+全流程网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就部分区纳入我市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全流程网办试点范围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荔湾区、南沙区全类别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工作纳入试点范围。住所地址在荔湾区、南沙区内的用人单位中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条件的申报人,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时原则上不再按《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现场核验。
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部分类别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工作纳入试点范围。住所地址在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内的用人单位中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款条件的申报人,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时原则上不再按《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现场核验。
纳入试点范围的区,审核部门在实施全流程网办后,要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申报材料,关键材料信息必须通过发证机构的官方网站进行核查,存在材料无法核查或存疑的须按照原有流程到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验材料原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全流程网办后,相关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时间按以下方法确定:
1. 受理窗口经查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作退案处理。受理窗口查核通过时间,确定为受理时间;
2. 受理窗口3个工作日内未作查核或未予退案的,系统自动确定第4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二)申报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申报人,将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用人单位。
(三)尚未开展全流程网办的区和未开展全类别人才引进全流程网办的区,要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于今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实现全类别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全流程网办。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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