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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越秀区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前,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

时间:2020-12-29   访问量:1539   来源:admin
关于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申请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的公告


来穗适龄儿童、少年家长:


为方便来穗人员了解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政策,提前做好申请准备,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2021年越秀区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程序

(一)申报并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
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的积分指标体系,来穗人员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系统,网址: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
skin_1/index)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积分申请及积分调整在受理后35个工作日内获得核定积分。
建议来穗人员于2021年1月25日前(35个工作日)登陆市积分系统申请积分,并到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制服务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受理,确保在申请积分入学前获得积分。

(二)申请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
2021年越秀区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积分申请材料计算截止时间、网上申报时间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以《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准,请根据指引办理申请积分制入学相关手续。《实施细则》现正制定中,将后续公布,详情请留意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yx.yuexiu.gov.cn/jyzl/)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办理居住证、社保、就业登记、租赁备案等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具体要求请参阅附件3—7。


二、申请流程



三、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服务受理点一览表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

附件2: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

附件3:居住证暂行条例

附件4: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第58号)

附件5: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府令第29号)

附件6: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

附件8: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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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教育局

越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来源:越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以上信息来自 本站,如您需查看原文可前往 本站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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